【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事厅中学中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】为规范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,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,贵州省教育厅与贵州省人事厅联合制定了《中学中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》。该文件明确了中学教师在申报中级和高级职称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、业务能力、教学成果及科研要求等内容,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。
一、评审条件概述
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分为中级(一级教师)和高级(高级教师)两个级别。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- 学历要求
- 任职年限
- 教育教学能力
- 教学成果
- 科研能力
- 职业道德
评审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注重实绩导向,鼓励教师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二、评审条件总结
项目 | 中级职称(一级教师) | 高级职称(高级教师) |
学历要求 | 本科及以上学历 | 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,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|
任职年限 | 任教满4年,且取得初级职称满2年 | 任现职满5年,且取得中级职称满3年 |
教学能力 | 具备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,教学效果良好 | 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,能指导青年教师 |
教学成果 | 完成规定课时量,教学评价良好 | 教学成绩突出,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|
科研能力 | 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,撰写教学论文1篇以上 | 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,发表较高水平论文或著作 |
职业道德 | 遵守师德规范,无重大教学事故 | 遵守职业道德,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|
三、评审流程简述
1. 个人申报: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填写评审材料,提交至所在学校。
2. 学校初审: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并组织听课、评课等环节。
3. 县级评审:由县(市、区)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。
4. 市级复核:地级市教育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。
5. 省级备案:通过评审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,颁发相应职称证书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教师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
- 评审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-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,提升自身综合素质。
通过以上评审条件的制定与实施,贵州省逐步建立起科学、规范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,有效促进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与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