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犯罪预备犯罪结果是怎样的】在刑法中,“犯罪预备”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进行的准备活动,尚未着手实行犯罪。对于“犯罪预备”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其犯罪结果如何认定,是司法实践中需要重点区分的问题。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总结分析,并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实际案例进行说明。
一、犯罪预备的定义
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,已经开始了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等行为,但尚未进入实行阶段。例如,购买作案工具、踩点、制定计划等行为均属于犯罪预备。
二、犯罪预备是否构成犯罪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2条规定:
> “为了犯罪,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,是犯罪预备。”
因此,犯罪预备本身即构成犯罪,但与既遂犯罪相比,其社会危害性较小,通常会依法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。
三、犯罪预备的犯罪结果
犯罪预备的“犯罪结果”并非指实际发生的损害后果,而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,客观上已开始为犯罪做准备。由于未着手实行,一般不会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。
具体而言,犯罪预备的“结果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| 项目 | 内容说明 |
| 主观方面 | 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,如故意杀人、盗窃等 |
| 客观方面 | 已经开始准备犯罪工具或制造犯罪条件 |
| 危害程度 | 尚未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,社会危害性较小 |
| 法律后果 | 构成犯罪,但可依法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 |
四、与犯罪未遂的区别
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:
- 犯罪预备:尚未开始实行犯罪,处于准备阶段;
- 犯罪未遂:已经开始实行犯罪,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。
例如,某人购买刀具并前往现场,但未动手即被抓获,属于犯罪预备;若已持刀攻击但被制服,则属于犯罪未遂。
五、典型案例分析
1. 案例一:张某计划抢劫银行,提前购买了假身份证和伪装工具,但在出发前被公安机关查获。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预备,依法从轻处罚。
2. 案例二:李某携带凶器前往他人住所意图杀害,但因邻居报警而未得逞。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未遂,依法减轻处罚。
六、总结
| 项目 | 内容 |
| 犯罪预备是否构成犯罪 | 是,构成犯罪 |
| 犯罪预备是否产生实际危害结果 | 一般不产生实际危害结果 |
| 犯罪预备的法律后果 | 可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 |
| 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| 预备未开始实行,未遂已开始实行但未成功 |
综上所述,犯罪预备虽构成犯罪,但因其未实际侵害法益,法律对其处罚较轻。在司法实践中,需准确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,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。


